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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利美康事件”鉴定结果公布,院方首次公开发声

作者:admin 来源:医美视界 浏览: 【 】 发布时间:2019-01-31 评论数:

  医美视界贵阳消息 近一段时间来,贵州19岁女大学生夏某隆鼻意外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外界的各种猜测更是对医疗美容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近日,该事件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外公布,根据夏某的尸检鉴定报告显示,夏某的死因为麻醉意外并发恶性高热。

【今日头条】“利美康事件”鉴定结果公布,院方首次公开发声

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

  作为中国医美行业突发事件的典型,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新闻中心、法务部以及医美视界全媒体平台进行了联合调查。夏某的主刀医生张智毅、麻醉医生李涟江以及利美康整形医院业务院长罗幼刚,首次公开讲述了事件经过。

  主刀医生张智毅:手术过程无异常

  张智毅在利美康整形医院工作了近27年,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也近20年,实施整形手术多达数千例。

  张智毅说,夏某1月3日上午到院,经他诊断为“鞍鼻”,并拟定为夏某在全身麻醉下行“隆鼻术,鼻延长、双侧耳软骨鼻尖综合塑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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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的主刀医生张智毅讲述手术过程

  “患者在术前进行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及血化验检查,都没有发现明显异常。”张智毅说,在进行一系列身体检查,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关于手术注意事项和风险后,夏某于当天下午约13点进入手术室,手术过程中没有发现异常,直至17点20分手术顺利结束。

  麻醉医生李涟江:高热来得太突然

  回想起当时的抢救过程,从医40年的李涟江仍然心有余悸,“高热来得太突然,太可怕!”

  李涟江是夏某的麻醉医生,她表示,术前对夏某的身体检查未见异常,她们还询问了夏某及家属是否有遗传病、重大疾病史、手术史等,在判断可以进行麻醉手术后,为夏某实施了全身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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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某的麻醉医生李涟江对夏某的意外离去表示惋惜

  几个小时后,隆鼻手术顺利结束,夏某原本可以很快看到自己漂亮的鼻子。然而意外发生了,就在夏某手术结束,正在麻醉苏醒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在场的医护人员始料不及。

  “在准备复苏的时候,一看患者体温增高到41.6℃,心率115次,血压偏低,四肢痉挛,我们就开始抢救了。”李涟江回忆道,对夏某进行抢救的同时,他们还向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电话汇报了患者的病情,请教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当时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怀疑夏某是恶性高热,并指导利美康医院继续维持生命支持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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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美康整形医院复苏间

  当晚约20点,夏某被送至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夏某抢救无效后死亡。

  李涟江说,从业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像夏某这样来势凶猛的并发症,她对夏某的意外离去感到惋惜。

  回应质疑:手术合规,危机应对能力不足

  事件发生之后,利美康整形医院对患者的病历、麻醉记录、手术室等进行封存,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几天后与患者家属达成和解。在事件中,媒体舆论将矛头指向利美康,如怀疑利美康医院没有马上转院抢救、存在手术操作失误、向家属隐瞒病情等等。

  外界质疑利美康医院为何不马上转院进行抢救,李涟江称,当时夏某生命体征不稳定,不能贸然转院,需要抢救至生命体征较为稳定的时候才能进行转院。遗憾的是,夏某转院抢救无效离去了。

【今日头条】“利美康事件”鉴定结果公布,院方首次公开发声

利美康整形医院业务院长罗幼刚坦承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不足

  面对外界的质疑,利美康整形医院业务院长罗幼刚表示,利美康医院在手术过程及抢救过程都符合规范,但是他坦承院方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不足,没有将病情及时告知家属,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得不到位,对媒体和公众回应不及时。

  “经过这次事件,我们医院下一步要进行深入的整改,防范以后再出现其他问题,努力把突发应急措施做得更到位、更有效。”罗幼刚说。

  权威观点

  危机处理是医美管理者的必修课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常务理事、机构分会副会长田亚华教授认为,此次利美康事件是中国大多数医美机构在应对危机事件的一个缩影。他表示,随着中国医美产业的蓬勃发展,危机事件随时威胁着医美企业的生存,如何做好危机处理已成为当下医美机构管理者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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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华教授谈医美机构的危机管理

  田亚华教授指出,危机处理应遵循五大原则。一是承担责任原则,医院应该以积极、负责任的态度面对患者及家属;二是真诚沟通原则,不仅处理态度要真诚,沟通的渠道还要畅通;三是速度第一原则,不仅要第一时间抢救患者,还要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媒体、公众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良性沟通;四是系统运行原则,面对危机事件,医美机构应该组织化、系统化运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地对待媒体;五是权威证实原则,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医美机构应该寻求行业协会、医学会、卫生主管部门、专家学者等权威部门或权威人士,以第三方视角解读事件。

  田亚华教授表示,许多医美机构重视医疗安全,但对于危机的应对与操作缺乏专业知识,他认为医美机构的危机管理应该成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他指出首先应该树立强烈的危机意识,其次建立危机的预警系统,然后建立危机管理组织,最后制定危机的管理计划,用健全的机制把危机风险降到最低。

  专家说法

  危机面前如何厘清法律责任

  关于此次事件,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主任曹伟律师表示,医疗机构在关注医疗过程安全控制的时候,对可能出现的偶发性的个体差异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施救措施要有足够的预期、判断和心理准备,做到过程安全、行为准确和处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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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法务部主任曹伟

  曹伟认为,利美康事件从院方陈述和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来看,并不能判定院方有明显的的医疗责任,目前司法鉴定报告显示结论为患者因麻醉意外并发恶性高热导致死亡,如果以这个报告为最终鉴定结论和法律责任判断依据,医疗机构应付的责任就会小得多。

  在他看来,目前严重的人身伤亡后果已经发生,院方基于没有鉴定结论状态下,也就是在没有区分法律责任和责任分配比例的情况下,为了平息事件和机构品牌考虑,仓促和患者家属达成的高额赔付着实有些遗憾。

  曹伟分析说,判定一起人身损害事件医疗机构是否要负责任、负多大责任主要以下有几个标准:一是医疗机构是否是正规注册;二是手术的医务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是否在这家医疗机构内注册或者备案;三是所做的手术项目是否符合《医疗美容手术分级目录》中手术医院能做的项目,也就是是否超范围经营;四是手术材料是否正规合法;五是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疗常规;六是是否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综合来看就是这个损害后果是否和医疗行为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如果以上判定标准医疗机构都没有问题,那么就要看求美者是否有个体差异情况引发的医疗意外等特殊情况,这种情况医疗机构就可能免于法律责任或降低法律责任。”曹伟说道。